城子河区黑龙江省鸡西市下辖区,属市中心区。城子河区总面积有320平方公里,总人口为15万人(2007年),辖2个乡、18个行政村、5个街道办事处。有汉、满、蒙古、回、朝鲜、赫哲、鄂伦春、锡伯等10余个民族,少数民族以朝鲜族为主。域子河区自然资源开发潜力大,拥有煤炭、铁矿石等10多种矿产资源。建有净土寺、穆棱河公园等旅游景点。2013年,城子河区的生产总值达8.8亿元。城子河区位于市境东北部,东、北两面与鸡东县接壤,南以穆棱河与鸡冠区分界,西与滴道区毗连。全区总面积181.1平方公里。城子河区所属的鸡西市地处中纬度亚洲大陆东岸,黑龙江省东南部,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四季气候变化明显,春季易干旱多大风,夏热短促雨水集中,秋季寒潮降温,常有冻害发生,冬季寒冷漫长且干燥。全市年平均气温在3.5℃-4.2℃之间,由南向北递减。全市≥10℃的积温在2450℃~2720℃。全市无霜期在140天左右,大部分地区初霜冻在9月下旬出现,终霜冻在五月上旬结束。全市年平均降水量多介于520-550毫米,夏季降水占全年降水量60%以上。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%左右。
城子河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